一家企业,特别是食品生产企业,对生命个体的尊重是其起码的市场道德。我相信在以往的几十年中,三鹿一定也是视生产质量为企业的生命,否则的话,它也不可能生存到今天,因为任何一次质量安全事故都可能让其倒下。
今天媒体公布了警方最新的调查情况:有些奶农及收奶站涉嫌往牛奶中添加了三聚青胺。
有些人可能说,这证明了三鹿的无辜,但如我昨天的博客中所说的一样,三鹿错就错在知情不报。如果要追究责任的话,三鹿集团一些主要负责人难辞其咎。
为什么三鹿集团早早知情却隐忍不报,我相信其高层领导是作过痛苦抉择的。他们可能是在想:等这批奶粉买完了,事件可能也就过去;奶粉可能不会致命,私下解决就能熬过去;如果这事件一公布,企业可能就完了,还是不公布的好。
以上只是我的揣测,可能这些领导对于企业的前途问题考虑得不少,而他们恰恰对于活生生的婴儿生命重视得不够。
当我在医院里,看着这些不到一岁的婴儿在手术台上被全身麻醉,尿道扩张器从婴儿的尿道里塞进去,然后又是5毫米的导管插进其膀胱甚至肾脏,我无法抑制我的眼泪和愤怒。
有些孩子这样的手术得做三次,医生告诉我,因为孩子太小全身麻醉完全可能让他们随时死在手术台上。
题是没有第二种选择,当这些孩子送到医院的时候,很多已经是双肾结石,几天不能排尿,不治就得死,治还可能有一条活路。
我有时在想,如果三鹿集团的高层领导在问题发生后能够亲到医院去看看,看看这些婴儿的痛苦,婴儿父母的伤心无措,他们或许能改变“迟迟不报”的决定。因为那时,就算是铁石心肠也不能不动容。
因此在此次三鹿问题奶粉事件中,三鹿可能无辜,但绝不可恕,特别是作出“知情不报”决策的领导。
另外,昨天说到三鹿传媒部的一些问题,如果对其两位员工有所影响的话,我在此要向她们道歉。如果她们有更丰富的经验和灵活的技巧,可能会做得更好。但错不在她们,她们没有决定权,这只能是说明这家企业的因为“太大了”而管理不到位,出问题是必然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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